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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长春市双阳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区司法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强化全体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提高执政能力、改进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等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强调。年初以来,共组织学习1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1次,全体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思想认识有效提升,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健全,加强保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3、落实得力,成效显著。局办公室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内容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业务科室,并在政府公开网上发布。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20年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政务动态14条,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执法1条,政府采购集中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097333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全年未收到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20年全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相对较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

  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增强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599号;邮编130600;电话:84222279;传真:84223279;电子邮箱:sifa14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