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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及职责,局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会议,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两个文件。一年来,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教育形象为目标,精心组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制度,积极有效地促进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是对我们教育工作的监督与鞭策,是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送上门的金点子好方子,对教育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8年,我局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能,把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融入到局中心工作中,切实做到领导亲抓、上下联动、加强协调、主动沟通,保质保量完成了5件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处理意见,并多渠道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四名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秘书科组织实施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2018年教育局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对机构职能等相关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截止20181231日,本年度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共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年度政府类信息报告1条,其他类信息17条。 

  

  

  (三)努力完善信息公开形式  

  1.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在局机关制作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栏,使广大市民了解教育局工作开展情况。  

  2.对教育收费等工作进行网上和公示栏公示,对各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没有发现乱收费现象。  

  3.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情况。  

  4.设秘书科为集中查阅点,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需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加强教育信息审核、保密等管理制度建设,不定期检查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不断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要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及时更新公开指南,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完善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加信息发布量,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意识以及业务技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