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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201811日至1231日。双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yang.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展规划综合科,办公地址:区政府办公楼335室,电子邮箱地址为:syfgzhk@163.com,联系电话:043184226280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8年,按照《条例》,区发改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机关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承担任务科室职能,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积极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截止201812月末,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按照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部公开的原则,我局进一步推进了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等内容公开。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条,其中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10条,机构信息2条,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截止到20181231日区发改局累计公开信息103条。同时,通过政府网站部门动态、物价监测等专栏公开了部分工作信息,在大厅窗口进一步更新公开了有关工作流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为局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预算管理。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2018年,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工作,虽然在不断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内容尚不够全面、系统;二是信息公开资源整合尚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三是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仍需进一步创新。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区政府各项要求和目标,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创新途径,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