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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双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工作思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完善监督保障,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事宜,做到了按时限、按标准、依申请主动公开可公开信息。2019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条,主要内容为部门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动态、专项整治等方面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本年度公开行政许可369件、行政处罚5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107件、政府集中采购3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3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0

50

行政强制

3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项

58398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属性界定有待规范。
  2.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配套措施仍需健全。
  3.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仍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完善工作流程。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2.全面梳理补充。对照我局职责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公开,注重时效。加强我局政府信息的补充、完善,为市民提供更全面、更准确的信息。
  3.强化业务培训。针对《条例》、《保密法》等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持续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拓展网站信息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