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127944296337/2025-10608 |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双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建筑垃圾备案告知书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25日 |
| 索引号: | 112201127944296337/2025-10608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双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建筑垃圾备案告知书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25日 |
工程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按照规定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双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 月 日
初审:刘顺 复审:杨洪仁 终审: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