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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本单位制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各项行政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政务服务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预警公告、应急动态、应急常识等。
(二)公开形式及获取方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息查阅点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查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时限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12:00 ,下午 13:00-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1-81501516
  通信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1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