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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现公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和政务媒体作为政务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重要平台作用,共同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

(四)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各项条例,通过培训学习,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清了思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我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