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面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南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9682735;传真:0431-89682703)
一、总体情况
(一)注重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指导部门、街乡依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并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在门户网站上统一管理各部门、街乡的领导班子、机构职能、科室设置及人员分工。全面公开政府各部门、街乡的办公地址、地点、办公电话等具体信息。
(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南关区高度重视:一是上级部门下发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分解工作任务和指标,按照时限要求列出工作计划表;二是调度部门、街乡,指派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组建完成区级工作小组;三是认真制定区级实施方案,根据全区工作实际和上级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区的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充分借鉴国家试点成果,学习其他省市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工作不走弯道,减轻基层工作任务,编制准确的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8月底,政务公开办统筹协调5个驻区上管部门和14个区直部门、13个街乡梳理出南关区23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1月底,指导上述部门完成省级平台的录入工作。最终南关区梳理认领23个领域的一级公开服务事项120项,二级公开服务事项756项。
(三)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目前政策解读率达50%。将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签审,同步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全年发布解读材料2个、解读产品2个、媒体评论2个,在政府网站上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实时更新。
(四)广泛开展社会评价评议工作。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南关E政通”微信公众号和书面调查评议表等多种渠道,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企业商户广泛开展社会评议。累计发放问卷160份,收回有效问卷158份,测评满意率99.6%,将评议评价结果向被测评单位进行公开。
(五)及时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区政务公开办根据《条例》内容和省市工作要点,制作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课件。年初对全区40名工作人员,就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会上着重针对全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五公开”具体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进行培训,同时对2020年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和硬性指标进行明确。培训后,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有明显提升。2020年11月,区政务公开办组织5家驻区上管部门、25个区直部门和13个街乡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标准化目录平台录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绩效考核说明、2021年工作要点、政务公开网站专栏升级等十项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全区67名政务公开战线同事参加了此次大培训活动,极大推动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打基础、促提升、利长远的整体工作思路。
(六)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集约化建设以来,安全稳定运行, 按时完成省、市办公厅交办的各项任务。自年初“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部门、街乡、社区通过门户网发布疫情防控类信息753条,其中 132条推送至市政府网站发布。同时,网站发布各类复工复产信息353条,其中推送市政府网站发布65条。为全区“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和全面复工复产的宣传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阵地。配合区委宣传部、组织部、纪检等部门,增设“扫黑除恶”专栏、“两学一做”等系列专栏并定期维护,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平台搭建和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南关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其中综合政务类信息64条,社会救助类信息11条,社会保障类信息3条,城乡建设类信息4条,卫生类信息1条,政策解读类1条,优抚安置类1条,劳动就业类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1条,其他类1条。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新媒体的规范运行和管理。全区共有政务新媒体9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83个、微博1个、其他第三方平台15个。全年通过新媒体对外发布信息6324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240条、微博10条、其他第三方平台发布信息7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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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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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9 |
+22 |
109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3 |
1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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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8 |
+16 |
24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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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72 |
55,420,770.42元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88条 |
南关区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受理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积极组织部门、街乡开展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指导部门、街乡按照全省统一的文书出具答复书。区政务公开办对答复意见书进行一对一指导把关,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开展。2020年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3件,其中予以公开70件、部分公开40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信息9件、不予受理2件、转下年度办理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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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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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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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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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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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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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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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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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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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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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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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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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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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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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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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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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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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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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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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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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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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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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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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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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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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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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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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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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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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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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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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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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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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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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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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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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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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审批、发布审核、监测预警等配套措施,将政府序列的政务新媒体纳入常规化管理。二是继续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公开目录其他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的梳理工作和平台录入工作。三是指导各部门、街乡维护好全市统一搭建的政务公开专栏,政务公开办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监测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