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5年南关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5南关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六部分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报告起草机构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6666号;咨询电话:0431-81960206;邮政编码: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住建局围绕全区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聚焦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推进住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机构职能介绍、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通知公告、补贴发放情况各类信息。对于因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及时核实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持续优化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升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围绕城市更新危房改造供热保障等民生关切领域,加大工作信息公开力度。

(二)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与培训,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环节流程。加强内部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效率与质量。对于涉及复杂或敏感的申请事项,从严把握公开范围具体事项,注重与申请人沟通,充分了解需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作出合法、合理、规范的答复。

(三)严格落实管理机制。根据住建的法定职能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加强工作安排部署,明确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全面指导、督促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不断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执行,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审核发布流程

(四)强化公开内容保障。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细化公开目录,明确公开标准。加强信息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出现错误或遗漏。同时,注重收集社会反馈意见,及时回应关切,不断提升公开内容的质量和覆盖面。

加强公开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工作考核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评议,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持续改进的工作闭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公开职责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5年度,我局及相关个人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3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3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2

0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部分业务科室工作存在被动应付心态,专员及业务科室内勤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一方面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另一方面要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提升依法公开能力。

二是公开工作质效不够高部分栏目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重点领域公开不足,信息以图文信息为主,创新性宣传力度不足,解读材料未与文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不够到位。一方面要积极采用多元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另一方面要严把质量关,加强日常内容检查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6年,住建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传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