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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关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报告内容由六部分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受理机构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咨询电话:81960203;邮政编码: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依托政务公开平台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公开监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专责,强化公开内容三审三校把关,建立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二)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好机构职能、履职依据、政策文件、权责清单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依托省级政务公开监管平台查缺补漏,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优化和规范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平台内容保障。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1

0

0

0

1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0

0

0

0

1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1

0

0

0

1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住建领域工作涉及面广、形势复杂、政策性强、公众需求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规范性与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出较高要求。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二是政务新媒体形式单一、内容片面。全年发布信息主要以图文信息为主,政务新媒体的创新性宣传力度,不能充分满足新时代下信息宣传需求,与具备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存在差距

2024年,住建局将持续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住建领域工作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重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有关人员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多渠道学习新形式的信息制作知识,提升信息编辑与工作创新能力,将长图、海报、动画等形式融入政务新媒体内容中,提供更加多元的信息宣传服务。 

二是落实标准化公开目录内容公开。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公开目录公开事项的梳理工作和平台录入工作。根据省政务公开监管平台的反馈内容,举一反三,持续加大权责清单、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