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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依据《条例》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编制(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705号,电话:0431-8665477)。

一、总体情况

为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3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使信息资源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抓,主管副职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具体承办,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立足服务于生态环境的改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并尽量在公布内容概述的同时,添加附件,以供下载。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公开深度到位,公开程序规范严格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不出现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批公示、审批决定公示,做好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相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组织全局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查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查缺补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着力推进“五公开”,尽可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态度、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