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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关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南关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关区司法局联系。(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菲路123号;咨询电话:85284599;邮政编码:13002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关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2024年,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南关区司法局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明确规定,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南关区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关区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明确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3

  0

  0

  6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部分可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许多信息没有主动的报送公开;二是科室之间配合协调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有效及时公开;二要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公众浏览便捷度。

  (二)改进情况或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板块的内容与相关业务科室的融合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到个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有效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