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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联系。(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479号;咨询电话:0431-88491988;邮政编码: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任务,立足市场监管本职工作,秉持守正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稳步迈进。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南关分局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夯实公开工作的基础,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考核等系列制度,明确各科室、各基层所职责分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精准对接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锚定工作重点难点,科学梳理公开内容清单,持续优化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晓度、理解度和支持度。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确保公开信息条理清晰、便于查询。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综合运用图文解读、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准推送政策文件、便民提示、典型案例等信息,有效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可获取性、易读性和传播力,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申请事项台账管理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每一件申请都得到规范处置。2025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1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余14件全部依法按时限办结全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机制,坚持“谁制作、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批”原则,明确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职责,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进行层层把关,坚决杜绝虚假信息、错误信息发布。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台账,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梳理评估。2025年,我局未制定、修订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紧扣平台建设科学化、规范化主题,坚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核心,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为补充的公开平台体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围绕部门工作动态、民生领域政策、便民服务指南等重点内容,进一步优化平台栏目设置,健全信息更新维护责任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动态更新、实时发布。定期开展平台内容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定期组织平台和新媒体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保密知识等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明确1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1名专职人员具体承担日常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做好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保障稳定安全运行。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严守信息公开安全底线,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2026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以公开惠民生”核心目标,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聚焦核心领域强化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惠企政策等信息,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精准推送。聚焦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商品质量等民生热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维权指南,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定依申请公开业务操作规范,优化“接收—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建立疑难申请会商机制,对复杂、敏感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组织相关科室联合研判,确保答复合法合规。

三是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统筹推进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协同发展,不断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整合政务新媒体账号资源,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传播力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申请办理、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