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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联系。(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479号;咨询电话:88491988;邮政编码: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履职尽责,守正创新,善作善成,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全面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南关分局紧扣强制度、保落实建设主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聚焦市场监管主职主责,结合人民群众关心关切锚准工作重点难点,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切实提高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晓度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持续优化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图文、视频、动画等多样式推送,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可获取性和易读性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各环节。2024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余15件全部依法按时限办结全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有效的保证了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合法性、准确性,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力度。2024年,未制定、废止规范性文件。

(五)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紧扣科学化建设主题,坚持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阵地,围绕部门动态、民生政策、便民信息等,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动态更新、实时发布有关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组织平台和新媒体从业人员培训明确1名分管领导、落实1名专职人员等方式做好平台日常运行维护,保障网络技术更新及安全运维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政治关、导向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合法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然存在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互动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立足部门职能,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采用多种形式解读内容,确保公众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内涵。同时,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逐步增加过程性信息的公开比例,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市场监管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决策过程    

二是强化信息发布时效。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督查督办制度,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三是增强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加强对公众留言评论的监测和回复,做到及时受理、限时答复,积极与公众开展互动交流,解决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