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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21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479号,邮编:130000,电话:884919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认真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等文件精神,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具体包括:其一,无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其二,公开行政许可22224件,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其三,公开行政处罚137件,行政强制21件。其四,行政诉讼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其五,因分局没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为平台载体。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健全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架构、主动公开程序及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强化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全面修订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等。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组织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突出常态化发布方式,以业务文件、情况通报等实用性内容为重点,系统梳理市场监管领域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执法事项及处罚结果等,丰富了政策文件解读形势,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高标准完成市局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任务,全年报送信息120篇,采用13篇。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不断强化对相关负责同志的培训力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6次,已按照申请内容予以答复,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整理归档。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条例》要求,结合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部署,分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清单,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暨宣教推进会,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查,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流程,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分局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回头看”,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并积极进行问题整改,寻求解决办法,不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

行政强制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决策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本年度全部为网上征求意见,缺少座谈、调研等其他形式。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完善,内容多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可阅读性。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起草、审核、报送、发布等流程不紧凑。

改进情况:分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能力水平,组织相关负责同志深入研究学习《条例》,认真查摆问题,及时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要素,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内部规定,每月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多样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