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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2-21    点击数:
 韩延军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为构建南关区工程建设领域和谐劳动关系提出的宝贵建议。您的建议准确、中肯、细致,切实点出了目前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也是领导及一线工作人员下一步将要落实的重点工作。您所提宝贵建议,我局会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学习。

针对您提出的第二条建议,我局下一步将落实如下工作:

1.召开企业及项目开工前动员大会,要求分包及劳务公司等用工单位认真学习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规避因用工不当可能产生的劳动关系风险问题;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杜绝过激讨薪、恶意讨薪行为。

    2.对企业劳资专员开展培训,规范工程项目用工行为,加强劳动用工的日常管理。

    3.劳动监察部门在日常办案过程中要做到以案促改,对产生的具体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并及时反馈给用工企业要求整改。

针对您提出的第三条建议,我局将做好如下工作:

    1.按照孙冠一区长的指示,以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联合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住建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属地街道、公安等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工地巡查工作,对实名制管理、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发放工资情况、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2.落实辖区内重点项目责任包保制度,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一名专职监察员进行包保,区级领导、局级领导对重点项目进行责任包保。

再次感谢您为我区劳动关系领域的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希望今后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共同为促进南关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