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2-21    点击数:
 崔继华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人才保障措施》的建议(第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长春市人才公寓项目相关政策制定及审批由市级单位负责,区级单位暂无权限。区内近几年通过落实《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和《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为区内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新入职高校毕业生发放住房类一次性补贴,本科生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19-21已经惠及615人次,2022年底新审批253人,区级财政预计承担52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