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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关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5年南关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菲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00。联系电话:0431-8528429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的原则,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回应及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负责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紧密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发布信息,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核心业务领域,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工作指南等,确保发布的权威性与时效性。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加强对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和内容维护,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安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流程与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五)规范政务公开程序。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责任和流程,做到“先审查、后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信息内容在广度与深度上尚有不足,公开内容多集中于工作动态、理论学习等,高质量内容的供给相对有限,信息“含金量”有待提升。二是内部个别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深化,业务协同需增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加强原创内容的挖掘,丰富信息公开的实质内容。对涉及民政工作相关政务新媒体进行关注,转发相关内容,丰富我局政务新媒体内容,扩大政务新媒体传播面和覆盖面。二是加强内部培训与督导。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各科室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