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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关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23年南关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关区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菲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00。联系电话:8528429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对发文内容予以审核,把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认定,做到依法应公开的及时公开,切实做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不断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创新信息公开载体,根据规定做好南关区政府网站民政局政务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依托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公开政务信息内容,并结合微信公众号南关民政”开展信息公开、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工作,方便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简化办事程序,落实办理责任。 截止202312月31日,南关区民政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科室和保障人,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初审、科室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发的上网信息“三级审查”制度要求信息报送人员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制度落实上有差距,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存在薄弱环节,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传送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信息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较低。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公开。将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工作同步安排,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公开内容严格进行审查,严禁错别字、缺字漏字、错误描述问题发生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加大政务平台宣传工作,发布各类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和信息公开的了解,形成干部抓信息公开建设,群众关心信息公开内容的社会氛围,扩大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