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3年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关区征收中心联系。(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惠民嘉苑东门;咨询电话:81123025;邮政编码: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政数局有力指导下,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和各项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贯彻信息公开各项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征收范围公告、征收项目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征收相关材料,在门户网站发布要约邀请公告,保障征收工作严格履行公开程序。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专项管理,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给予申请人答复,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程序要求、形式要求、时限要求。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严格落实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信息的发布进行了严格的把关,有效排除信息中错误和不实内容,认真履行保密审批程序,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增强压力传导和提高公开效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

  针对以上问题,将从以下个方面改进:一是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任务和压力传导。坚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二是加大指导培训力度,夯实能力基础。对各科室经办人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