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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2013829061N/2023-2276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幸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7日
标      题: 失业登记-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军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7日
索引号: 11220102013829061N/2023-2276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幸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7日
标  题: 失业登记-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军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7日
 失业登记-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军人(1工作日)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本人及代办人)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要求:真实有效。

3、《士兵退出现役证》或《军官转业证》或《士官转业证》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4、《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表》

 

 

申请要求

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的城镇参工人员。

退休年龄一般指男60周岁,女干部身份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②退出现役军人且未纳入国家安置。

③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并首次进行失业登记。

 

注意事项

现无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