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南关区新春街道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机构为长春市南关区新春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1599号;邮政编码:130042;联系电话:0431-84339350;传真号码:0431-8433935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春街道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与要求,持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街道领导班子将政务公开视为提升治理效能、保障群众权益的关键举措,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通过健全机制、优化渠道、强化落实,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始终恪守依法公开、真实透明、高效便民、全程监督的工作原则,常态化组织干部参与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各科室、各社区的公开职责与具体分工,构建“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与抽查,严格执行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安全、合规,同时扎实推进日常基础工作落地见效。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2025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机关职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细则等核心内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矩阵、社区公示栏等多元渠道,实时主动公开街道重点工作进展、民生服务动态、重大活动开展情况等信息195条,进一步拓宽群众信息获取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025年新春街道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次。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平台的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将其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街道主要领导定期过问平台运营情况,分管领导牵头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平台内容更新、维护与管理工作,确保平台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五)深化政务公开专区服务效能

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街道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日常运营,完善主动公开资料陈列、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指引等配套设施,确保专区服务功能完备。组织服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重点提升信息查询引导、申请协助办理等实操能力,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侧重于流程性、告知性内容,对政策背景、实施成效、数据解读等深层次信息公开不够,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不强。各公开渠道存在信息更新不同步、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未能充分发挥多渠道联动的服务优势。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在信息筛选、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业务能力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精细化建设。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增加政策解读、数据可视化、案例分析等深度内容,推动公开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二是构建渠道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社区公示栏等渠道信息同源、更新同步。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群众咨询和留言,提升服务针对性。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备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