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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新春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点击数:

2023年南关区新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机构为长春市南关区新春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1599号;邮政编码:130042;联系电话:0431-84339350;传真号码:0431-843393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春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围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街道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始终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明确管理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严格执行公开信息 “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保密性、安全性和合规性。二是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工作落实。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3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4条,包含机关职能简介、社区居务公开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实时主动公开当前重要工作、活动等政府信息228条。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各类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3年,新春街道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高度重视街道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街道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街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严抓落实,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五)全力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

  指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街道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确保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材料完备,确保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人人了解政务公开,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学习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怕负担、怕担责的顾虑较多。二是责任心需要强化。工作中有应付心态,更新公开内容的.速度不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把关不严,对一些易引发误解的文件未能前置解读,存在风险隐患。三是技术管理人员不足。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繁杂,而街道现仅有维护人员一人,而且是兼职,常常顾此失彼,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安排》方案,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促进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信息密级审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重点做好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及公告公示动态等信息的分类公开。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积分制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