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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新春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机构为长春市南关区新春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1599号;邮政编码:130042;联系电话:84339350;传真号码:0431-8433935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春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围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街道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全面落实街道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新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

  二是健全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新春街道信息公开指南、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保密审查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

  三是拓宽公开途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突出重点,通过政务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等方式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质量。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本年度,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6条,涉及机关简介、机关职能、社区、居务公开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办法等各类信息。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实时主动公开当前重要工作、活动等政府信息150条。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线上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申请,线下指导新春街道所属政务服务大厅及社区设置公开专区,方便公众查阅,将依申请公开方式广泛传达,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2022年,新春街道办事处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强化信息公开内容保障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街道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对街道各项事业活动及时上网发布。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认真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同时按照审查要求,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理合规。

  (五)全力做好培训宣传等基础工作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居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实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创新。

  对此,一是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继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公开审核制度,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二是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三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相结合,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