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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关区新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机构为长春市南关区新春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1599号;邮政编码:130042;联系电话:84339350;传真号码:0431-84339353。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新春街道紧紧围绕《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落实南关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根据《长春市南关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要求,新春街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积极参与上级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便民查阅点建设,在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投放政务公开展架1个、提供查阅点1个。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推动落实南关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二)主动公开

  2021年,新春街道坚持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尽力公开好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全年累计上报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及公示信息235条,其中约稿信息7条、图解信息7条、在线访谈1期,结合图文、访谈等方式,生动有效地传递政府声音、回应百姓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

  2021年,新春街道办事处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梳理、完成公开本街道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五)政务新媒体管理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2021年度,街道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326条,按要求转发国家、省市区相关推送191条。其中,“魅力新春”政务微信号发布信息168条,转发82条。“新春街道松竹梅”政务微信号发布信息98条,转发59条。“新春街道和平社区”政务微信号发布信息60条,转发50条。)同时,实行“专人+监督”的管理模式,认真组织政务新媒体负责人对公开内容、更新频次、民情回应等情况进行自查,其次,安排专职人员按时检查政务新媒体运行状态,一经发现运维问题,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街道认真开展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质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更新欠及时,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够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有待加强。

2022年,新春街道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持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围绕街道中心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方面,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

二是提高业务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精神,增强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明确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差,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专栏,注重公开效果,更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提高公开时效,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