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现公布2020年南关区新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新春街道办事处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受理机构为长春市南关区新春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1599号,邮政编码:130042。联系电话:84339350,传真号码:0431-8433935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街道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街道成立了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规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有成效。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程序进行公开,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公开。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职工能力提升培训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参加统一的业务培训情况,先后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重点加强对南关区政务门户网、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使信息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熟悉业务,为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
1.按照《条例》要求,我街道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0年度,我街道在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含领导分工信息1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含通知公告)共166条。
2.2020年,我街道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0条。
(三)标准化工作、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
1.为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新春街道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照要求梳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等基本要素,以上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指引为框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精准梳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2.政务新媒体账号主体认证全部完成,我街道始终坚持“发布动态信息、展示新春风采、收集社情民意、提供贴心服务”的原则,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创办的政务新媒体,建立完善的推送信息采写、编辑、审核、发布、跟踪互动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吸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关注阅读群众。其中,“魅力新春”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291条,“新春街道松竹梅”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58条,“新春街道和平社区”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17条,其它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便民服务举措还不够到位。
2.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更新不及时。
3.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渠道,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图文并茂的内容,从而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2.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特别是在对内公开上下功夫,做文章。
3.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强化政府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查找和分析不足,及时发现解决,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新春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关区新春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