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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关区曙光街道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点击数:
 2025年南关区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5年度南关区曙光街道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编制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曙光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树勋街982号,电话:0431-88618098,邮政编码: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街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曙光街道严格按照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余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曙光街道严格按照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余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曙光街道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5年,我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其中,网站平台申请1件,当面申请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街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对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内容审核。

(五)全力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曙光街道开设有“曙光升腾”微信公众号,从政府公开的角度,针对曙光街道各部门惠民、利民的政策发布进行不同深度的解读。及时发布街乡动态,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监督考核力度有待加强:日常监管多以定期检查为主,动态监管机制不够完善,考核结果与工作改进的联动性需进一步强化。

2. 公开队伍专业能力不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保密审查标准的把握不够精准,政策解读的深度和通俗性有待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