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2年南关区曙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1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关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曙光街道综合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树勋街982号,邮政编码:130000。联系电话:88618098,传真号码:8861809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曙光街道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答复规范,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办理程序规范、有序

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明确街道办公室及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

依法按时完成曙光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长春 南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健全公开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对发文内容予以审核,把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认定,做到依法应公开的及时公开,切实做好街道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创新信息公开载体,根据规定做好南关区政府网站曙光街道政务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依托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公开政务信息内容,并结合微信公众号“曙光升腾”开展信息公开、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工作,方便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129篇。

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答复规范,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办理程序规范、有序

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明确街道办公室及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

依法按时完成自强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长春 南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健全公开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对发文内容予以审核,把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认定,做到依法应公开的及时公开,切实做好街道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创新信息公开载体,根据规定做好南关区政府网站自强街道政务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依托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公开政务信息内容,并结合微信公众号“日新自强”开展信息公开、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工作,方便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办件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主动公开事项更新不够及时。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分类不仔细。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街道将街道加大对负责信息管理及公开等相关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加大政务平台宣传工作,扩大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