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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关区南岭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岭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武威路337号,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0431-85695697,传真号码:0431-8569569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岭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南岭街道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聚焦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街道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办理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街道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在网站上发布的数据信息真实可靠。

  (五)全力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完善软件资料,设置报刊、资料架,对省市政府公报、各项政策小册子等资料进行展示,力求做到扩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方法与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件,收到举报投诉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0万元。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信息数据发布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2024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抓好业务学习,提升专业能力。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研讨,加强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扎实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制度。

  (二)持续主动公开,提升公开质量。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图片、图表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三)回应群众关切,拓宽公开渠道。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加强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进行答复的能力,在管好用好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大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