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鸿城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南关区鸿城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关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鸿城街道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2399号,邮政编码:130000。联系电话:0431-85347828,传真号码:0431-8534782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鸿城街道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完善工作制度,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指导,实行专人专岗,按照科室社区进行量化考核,注重群众回访与结果反馈,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培训指导,筑牢公开基础。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深化各科室、各社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坚持月度、季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报送信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提醒和督促,不断提高报送信息质量,切实提高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质保量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任务,搜集整理街道、社区信息进行编辑上报,择优制作图解信息、调查问卷等,全年共计报送信息144篇,采用129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2024年街道政务公开专栏共计发布信息18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鸿城街道本年度有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1条为重复申请,目前已经办结,并主动联系申请人帮助其达成相关诉求,切实推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效运行,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注重内容校核,力求公开准确。严格审核拟公开内容。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准确性、合理性、表述的清晰流畅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从严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针对错敏字、敏感信息、无效链接等,进行常态化巡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规范有序开展。

(五)全力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南关区鸿城街道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为抓手,推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创建南关区鸿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街道高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参差不齐,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街道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是严格严谨规范好信息公开管理,实行专人专岗工作制,做好信息内容审校工作,防止出现字词错漏、内容偏差等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好工作人员培训。组织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对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程序及具体要求和标准进行再培训,不断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以高质量信息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进一步三是进一步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解放思想和探索创新,结合鸿城街道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