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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关区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南关新闻出版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关新闻出版局联系。(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菲路123号;咨询电话:85270050;邮政编码: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关区新闻出版局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区政府的重点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抓,主管副职分工负责,各科室配合具体承办,全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结合新闻出版局工作实际,我们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明确了信息报送时间要求、数量要求和质量要求。同时加大了公告公示、部门动态、地方志信息等事项的公开力度,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制度化的信息公开新格局,让群众了解区政府各项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是直接回应人民群众的重要途径,我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认真规范核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不断完善办理流程,建立好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2023年,适应传播主体多样化、平民化和普泛化的特点,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办理程序在符合规范的基础上仍需简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宽和深化,广泛信息来源,提升信息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没有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