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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咨询电话:83265755,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夯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感的工作基础。

  (一)主动公开方面。优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构建起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责任落实体系。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夯实主体责任,增进公众对政府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及时发布各类公示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共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5。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县住建局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县住建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强化监督保障方面。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等制度,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

  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