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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农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农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3228542;地址:农安县宝塔街与兴隆路交汇处文化活动中心16楼,邮编:130200。

一、总体情况

  农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突出重点,对所有需要公示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和更新,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效扩大信息透明度和公众知晓率。年内累计公示公开各类信息39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在行权事项、办事服务、政策解读、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方面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文旅项目和文旅动态等方面信息。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对相关政务信息进行公示,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各类公示公开信息的公布更新工作。政务公开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信息公开发布程序上,所有信息需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核稿,局领导审核把关,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截至目前,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要更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集公开信息不及时不全面。我局部分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高,信息报送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不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公示内容。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优化。三是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主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