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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农安县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农安县司法局联系。咨询电话:83226043;传真:83226043;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2077号,邮编:130200

  一、总体情况

  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部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穿心体制机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畅通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健全农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登记、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通知公告、政务动态及政策解读等方面工作信息,把群众关心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5、监督保证情况

  局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督查督办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干部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要求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可和评估等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良好,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神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