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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3285004;传真:0431-83285004;地址:农安县宝塔街财税大厦人社局,邮编:130200

一、总体情况

 本部分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报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应对本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综述,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各类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单位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本年度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

3.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流程要求,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舆情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职责,确保有专人管理。

4.平台建设情况。单位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5.监督保障情况。完善信息监督保障机制,落实日常巡检、月度检查、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常态化监督机制。每月对网站信息进行深入检查,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保障情况进行通报以监督促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积极推进,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对政府信息界定不清,公开时间相对滞后,公开内容不平衡、实时动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效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梳理、规范和细化各类政府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