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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办事及政务公开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公正、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气象事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二、 基本原则
  办事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实效;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做到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实施公开;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做到民主决策、群众监督。
  三、 公开项目
  单位业务和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等。
  四、 公开内容
  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结果、时限以及意见收集和反馈。
  五、 公开形式
  公开栏公告、会议通告、发文(通报)、内部网络。
  六、 公开时间
  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七、 监督保障
  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一方面必须加强领导,把实施办事公开工作作为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建立完善的领导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另一方面必须加强监督,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办事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为气象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为使办事公开得到贯彻实施,特制订如下监督保障机制:
  1、实行办事公开责任制,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以办公室牵头主抓,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反映干部职工的意见,参与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
  2、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安排,领导干部任用,大额资金使用,目标任务等必须在按有关规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有关会议讨论后公开。
  3、实行预公开制度。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项目时,在党支部初步审议后,以公告或会议的形式预公开审议结果,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由相关股室归纳整理向局党支部反馈,局党支部在充分考虑群众意见或建议的基础上再行研究作出决策。
  4、建立定期检查报告制度。每年第四季度由纪检监察组织对办事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采取与《农安县气象局办事公开表》相对照的方式,检查相关科室是否公开了应该公开的项目,是在何范围、何时间、以何种形式进行了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等。每年的办事公开制度由办公室进行总结,并在下一年度的一月份由办公室书面报告全年的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
  5、建立办事公开登记制度。执行办事公开的相关股室在公开之前,就实行办事公开的时间、范围、形式、内容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公布完毕后将登记表与公开的内容一并交至办公室归档。
  6、设立群众监督箱,纪检监察组织每月底开箱收集意见。对署名的意见,公开项目执行单位负责及时向提意见的同志解释说明;对未署名的,相关组织在适当会议上通报说明。
  7、办事公开考核制度。办事公开工作是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办事公开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并作为领导干部奖惩的一个重要依据。
  八、 注意事项
  1、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
  2、及时解决可以解决的问题。
  3、对不能解决或应该解决但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说明解释其根据和原因。
  九、 本制度从二0一八年元月一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