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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农安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农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3224475;传真:0431-83224475;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大路157号,邮编:130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条例》要求,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全局无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数1395个,行政处罚决定数8个,行政强制决定数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为在线申请,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现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确保格式规范、目录准确。严格按照“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对所发布的信息坚决做到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强化信息更新时效,定期对栏目进行监测,督促提醒责任部门及时发布信息,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扎堆更新等现象,方便企业、群众查询获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完善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加强信息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丰富公开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全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网站管理办法、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人员分工及工作流程等制度机制并强化,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政务公开培训情况

  积极动员和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要围绕主责主业,学习先进补不足,对照标杆找差距,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林草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加强了主动公开内容的动态调整,取得积极成效,但在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2024年,林草局将认真落实《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公开意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严格依法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3、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创建工作及其他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