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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农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按照要求,履行公开手续程序,及时通过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机关简介1条,部门预算、决算5条,安全生产类信息4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同时,代县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2份,按照合法性审查程序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主动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正式文件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强化。虽然能够按照要求,对应予公开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但个别文件信息公开的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审核还不够细致,存在错别字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由于具体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日常事务繁杂,导致政府信息公开有时存在不及时问题,对信息公开的业务知识学习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业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有人员负责全局综合性工作,业务量大、日常事务多,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目前,通过增加直属单位事业编人数,统筹充实机关工作人员和岗位,减轻现有工作人员压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