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有关要求,现就农安县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农安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农安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政策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条例》规定,大力推进教育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部门领导、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法规文件、重大建设、教育预算决算、行政审批等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对县域教育的满意度,树立了可敬、可亲、可信、可为的教育局机关形象。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领域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到有关科室和具体人员,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依托农安县政府网站,将全系统本职工作与政务公开挂钩,及时公开、定期更新全系统政务信息。
(二)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并认真落实。
(三)及时编制部门简介和公开指南
2019年,我局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简介》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整理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整理、及时上报、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长期以来,我局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组织协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局子栏目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重点公开各类招生、考试、升学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通过农安县政务网站公开政务信息3条,所发布信息内容和数据完整真实有效。
2019年,我局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相关收费及减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等事项,故未公布此类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文件资料和汇总表的报送有待加强。
(二)下步打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领会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鉴定其属性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严格审查程序,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