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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3220871;传真:0431-83220871;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325,邮编:130200

  一、总体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工作中心,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现将工作情总结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务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工作总结、基层动态等内容。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1、局领导带头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我局领导层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对重要活动和政策法规都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不涉及保密的,在主要领导审阅后予以主动公开。

  2、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增强透明度。为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办事单位和群众的监督。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依法开展,接受领导和群众监督,以杜绝“暗箱操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较去年有了明显提高,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和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公开工作规划性不够,整体效果不够凸显,政务公开人员具体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等。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按程序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全力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快速、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