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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档案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农安县档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农安县档案局联系。咨询电话:83223133;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1555号,邮编:130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农安县档案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聚焦档案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利用“6·9”国际档案日等活动节点集中宣传,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依托“今日农安”App、“幸福农安”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及活动开展等相关信息。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通过强化监督保障机制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相关要求,并面向全社会接受公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

  2024年,我局将基于自身职能,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扩大信息受众面,增强信息可读性。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