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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绿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185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7988874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推进工作,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政务信息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制定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管理工作。加强服务意识,在办理和答复过程中,了解申请人具体需求做好解释说明,并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

(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区住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立足实际指导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订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1.90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流程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和工作要求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