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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5-12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2018年绿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年报共涵盖五项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规定。一是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二是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方便群众了解、办事。三是扩大宣传渠道,拓宽信息平台,既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传统形式,更注重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手段。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全年共通过各类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通过各类途径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全年行政处罚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7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应急局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绿园发布公众号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相关要求仍有差距,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加以解决和落实。由于我局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因此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科室在政府信息的形成、申报、审核等环节上存在滞后或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有些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不够健全。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要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充实完善网站公开内容,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订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四是学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要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培训活动;另一方面要开展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