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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绿园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绿园区人民政府四楼405室,邮编:130062,联系电话:0431-8760506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3年通过各媒体发表政府信息30条,包含:1.单位职能信息,包括我局领导分工的调整、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等。2.对于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及处罚登记表。3.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明确答复需具备的答复要件,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2023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贯彻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领导抓落实,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工作2023年规范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认识,加强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全面性,没有把决策、规划、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政府工作。

 2、公开信息不及时。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及时性,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政府工作。

整改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应该把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使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政府工作。

2、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应该及时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