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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绿园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绿园区人民政府四楼405室,邮编:130062,联系电话:0431-8760506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通过各媒体发表政府信息85条,包含:1.单位职能信息,包括我局领导分工的调整、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等。2.疫情防控期间部署的各项工作方案和阶段性成果的公示。3.对于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及处罚登记表。4.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度我局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对政府公开文件进行一一梳理,对于有时效性的文件进行及时撤销,保证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规范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推进政府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府一体化平台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高政府新媒体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力度,推动政府新媒体主动服务公众。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自政府公开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后,我局通过数据采集工作,有效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公开内容准确、覆盖广泛。

2.社会评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基础,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前提,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群众评议、监督评议等形式,并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

3.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责任追究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一是存在文件发布类型归档不明确的现象。经过对以往发布的政府公开文件进行梳理,将规范性文件和失效性文件分别进行归类,确保文件归档明确。二是存在内容重复性文件。对于内容重复性高的文件,逐一筛选、及时删除,确保发布准确。三是存在政府信息发布不全面的现象。对于我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要做到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积极充实栏目内容,坚决杜绝空白栏目。

下一步,我局会持续性改进,自查自纠,不断补充和完善发布内容,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加强核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加强政府公开业务培训,推动我局政府公开业务水平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