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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绿园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绿园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绿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绿园区司法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机关各科室指定专人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直属事业单位生成和保存的信息由绿园区司法局统一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01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指南

  02法规规章和规范

  03规划计划

  04财政预算决算

  05行政许可

  06重大建设项目

  07应急管理

  08工作动态

  09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绿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也可以到绿园区司法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1、绿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ly/dfbmhz/)

  2、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局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告栏、召开情况通报会等。
  3、“绿园司法”新媒体(微信“绿园司法”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入绿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绿园区司法局办公室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绿园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我局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绿园区司法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431-81805902

  传真号码:0431-81805902

  电子邮箱:ccslysfj@163.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1号3楼304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006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我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附身份证明向我局办公室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此外,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中确定的原则和标准执行,并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税〔2021〕16号)要求,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纳入预算管理,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长春市绿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