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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区农业农村局935室,邮编:130000,电话:0431-87605335)。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及时了解工作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与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审查把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保密性审查,全年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经主管领导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把关,没有出现重大失误错误。

  (三)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二是加强对本单位重大政策的解读,逐步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三是及时公开2023年绿园区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审核把关,发布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