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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区农业农村局935室,邮编:130000,电话:0431-87605335)。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绿园区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及时将我局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农业农村各领域发展情况。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制度,依法合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能力。加强服务意识,在办理和答复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交流,了解诉求和解疑释惑,按时限答复,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审查把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保密性审查,全年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经主管领导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把关,没有出现重大失误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按照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不全面。下一步,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责任,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