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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绿园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中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绿园区教育局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邮编:130062,电话:0431-8760503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教育工作信息,持续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各项政策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责任制,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审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职责、处理流程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参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不断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定期深度扫描全站内容确保信息安全,巩固网络安全防控能力,有效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自查,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范围及信息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依照中央、省、市、各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