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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发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点击数:
绿园区发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绿园区发改局1017室,邮编:130000,电话:0431-87605351)。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引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二)确保站位靠前,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将应予公开信息主动进行公开。
  (三)听取民声民意,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管理工作。加强服务意识,在办理和答复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交流,了解诉求和解疑释惑,按时限答复,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获得市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四)严格落实审查,强化内容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发布信息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各类信息共35条,将信息及时、准确进行公开的同时,也通过上级部门的督导检查以及常态化的自检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对信息公开内容掌握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以下几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认识,提高思想站位,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二是梳理需要主动公开文件范围及完成时间节点,提醒业务科室上报有关信息,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